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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与叶之恋24H/13.14H】喜喜里人

【Summary】

有点怪的港式黑帮AU。

合志《NO OTHER》参本内容解锁来蹭一蹭!祝少天生日快乐!


————


这一天的深夜,叶修继续在这所宾馆上夜班。

宾馆也分等次,这种地方当然不能和一条大道之外的假日酒店相提并论,真想找舒适宽敞落脚地的人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这所宾馆窝在大厦顶楼风水最好的一个角落,却没有一间能一眼看见维多利亚港的大套房,所幸仍有几个单间拥有整座大厦旅馆的稀缺资源——住客从珍贵的窗户望出去,只能看到密集的“森林”。这不算什么好景色,但他们会愿意为一个通风口放弃讨价还价。

他们看见的那些多彩的植被都属于这座大厦,枝叶疯长在五栋的二十层,每到夜晚它们就会亮起来。传说大厦是意大利人种起来的,他们用远在地中海的故乡的名字称呼它,可惜在做匾的时候歪了腔调,到现在大门口的三个金字都还没有改过来。这个地方不算好,居民太多,族群太多。电梯里廉价香水和香料的味道浓得要溢出轿厢,但依然每时每刻都有人排队。大小店铺与住宅簇拥得过分紧密,自然光往往挤不进来。站在光线最好的顶楼往下看,天井依然黑得好像能够直通地狱。

但对叶修来说这样的处境还不算坏,或者说,他现在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雇他的陈老板是业主,也是他的朋友。她不缺员工,却还是收他上夜班,食宿免费,但工资并没有多少,很大原因是他现在用不了身份证。不过这也没什么大不了,这里的人们忙碌于淘金和埋葬秘密,除了几位生意惨淡的楼凤,几乎没有人有空来认识他,他可以安心睡上几觉——没有什么比这更难得了。

 

叶修十点钟的时候买烟回来,此时距离交班还有些时候,而且今天没有人会给他打电话,所以他先回了休息室。这是宾馆的尾房,迷信的房客瞧不上,理所当然被划归为夜班员工的地盘。他习惯性地锁了门,把百叶窗拉下来,才躺到床上。

大约半小时之后门口响起脚步声,他立刻睁开眼,推断是上一位同事预备离开,特地叫醒他,但他还是没开门。脚步声停在离他脚尖不足半米的门外,清脆的金属碰撞声紧随其后,响了一阵子,又不知所措地停下来。

叶修靠在门板里侧,猛地转动门把。

先有一只手从缝隙摸进来,直接探上了右边的墙壁,而那上面什么也没有。门外那人“嗯”了一声,好像有点困惑,终于决定把身体也探进来,但是他似乎不具备走路的能力,刚进门下半身就率先垮下来。叶修连忙上前一步扶住对方的手肘,软泥一样的家伙似乎没想到屋里有人,被他吓了一大跳,立马抬起头来看。

这就是一张普通年轻人的脸——也许比“普通”要更讨人喜欢一些。这个人是柔和的南方长相,有个小巧的尖下巴,嘴唇与脸颊带着饱满的弧度,却又不显得臃肿笨重。和这份“普通”比起来,他有一双太漂亮的眼睛。浅色的瞳孔,猎豹一般锐利有神的目光,尽管里头灌满了酒精,那也是一双属于经验丰富,或是天赋异禀的天生猎手的眼睛。

可是那目光触碰到他的时候很快就软了下来,满满的都是水分。年轻人眨了眨眼,好像在试图把那些酒挤出一些来,同时口齿不清地问:“这……不是十四……层?”

叶修还没回答,对方就把整个人的重量都转移了。他的双颊在微凉的空气中显得很热,叶修拍了拍他的脸,听见他辛苦地咳嗽了几声,所幸最后没吐出来。

这年轻酒鬼的外衣像被烈酒腌了一宿,味道冲得很。这个点数,负责卫生的菲律宾人已经下班很久了,这事只能由他来处理。他还得值班,服务自然不能做得太细致,但至少人躺上他床铺的时候脸是干干净净的,最脏的衣物也已经进了洗衣篮。

 

酒鬼睡了整整一晚上,睁眼时正好撞上他下班。那人显然还不足够清醒,一时间分不清主客,从被褥里钻出来的时候惊得爆了一个脏字。叶修站在原地,没有急着解释什么。那人自己又环视了一眼周围环境,才恍恍惚惚地又问了一遍昨天的问题:“……这不是十四层?”

“不是。”叶修说。

“噢……”

那人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揉了揉蓬乱的头发,才终于决定从他的被窝里爬起来,脸颊上带着红色,表情却有点忐忑,不知是出于羞愧还是别的什么。他伸手翻了翻,没能找到自己的衣物,为了减少尴尬,又顾左右而言他强行挤出点什么来问:“我好像……反正我昨天就是走错了是吧?”

这个问题很多余,叶修也乐意替他多争取一点时间,随口反问道:“你确定就这么简单?”

没想到这人真的愣住了,停了动作仔细搜索了一下记忆,才确定地反驳:“扯淡呢你!你不会是来仙人跳的吧?这种把戏我见多了,别以为我会上当啊!”

“还挺清醒啊。”叶修说,却觉得好笑。
真要跳你,还给你留裤子么?

“你差点没吐我身上,那衣服给你拿去洗了,旁边儿干净的都我的,你要是乐意,将就着穿吧。”

“那谢谢你啊!”

对方果断应声,好像松了好大一口气。他神色一放松下来,那张本就年轻的脸就更显得有几分稚气。他倒也不挑,随便捡了一件白背心就往身上套。

那人面朝着墙壁,背对着他,叶修留意到对方背后有几道不明显的细长划痕,后腰处还有一块浅色的疤,似乎是铲去纹身的痕迹,隐约是一把剑的形状。

那人理了理衣物边缘,就爽快地翻身下床。

“你不是来旅游的吧?你是新来的?准备在这长住吗?”他找到自己的袜子,一边穿一边抬眼打量对面的人,兴致勃勃地开口问个不停:“看着有点眼生,我好像没在楼里见过你。”

叶修第一次听见有人问这么多问题,便只选了最重要的几个回答:“我看店,夜班,没见过不奇怪。”

对方又是“噢”一声,盯着鞋面开小差,像在等着更多的回答或是问话,但听不见后续,也并不多话。

他好不容易把鞋穿好,叶修去替他开门。

“你住哪儿?”这时候叶修才问,“衣服洗好了让人给你送回去。”

“不用!不麻烦!我过几天来拿好了。”他答得很干脆,仿佛一早盘算好了答案,露出一个没有掩饰的笑容,非常愉快地握了握他的手,“再见啊!”

叶修察觉出那手掌上有薄薄一层茧,与这样一张脸不甚相符,但对方似乎并没有在意,又说了一遍“回头见”,就走远了。

 

三天之后,一则旧闻终于见报:一个姓叶的男人死去了,汽车的遗体在穿山隧道的角落被发现,和旁边的树干烧成了一个颜色。报社没办法放出那个男人的一张照片,只好把这个头版装修成了短篇小说集锦区,标题一个比一个吸引眼球。

死的人不是他的弟弟,当然也不会是他——否则他怎么还能坐在这里呢?

但扮演局外人审视惊天大案的机会难得,叶修倒愿意读一读这些精彩的江湖故事消遣晚饭过后的时间。

他刚刚决定好从人物关系网那里看下去,就有人敲了敲他前台的桌面,告诉他,外面有个可疑的家伙。

这个女孩子姓唐,是宾馆里为数不多的女性住客,在这地方呆了小半年,与陈老板的关系相当不错,据说是城里音乐学院的学生。他不信传闻,但愿意相信她与这个身份相符的感知力,相信她对不安定因素天生敏锐的嗅觉。

叶修放下报纸,看了一眼门外。

果然有一个人影在大门附近徘徊,但他自我隐蔽的动作有些业余,并不像能造成威胁的惯犯。

于是叶修让她放心去休息,表示自己会留意。唐小姐点了点头,半信半疑地离开。

叶修听见她关门落锁的声音。过了半分钟,门外的人影终于放心闪进来。叶修仅凭那双眼睛就认出他,但人看上去已经和三天前那个人完全不一样了。

那人今天应该没有沾酒,看起来很精神,还换了一头崭新灿烂的浅金。那是太阳光线一样的颜色,但他在外面打游击的时间太长,钻进来的时候一头的汗,额前的发也有些乱了,明星气褪得七七八八,反而像一只撒完欢的金毛小狗。他摘下口罩,抹了一把脸,才大步走近来,叶修发现他耳后新别了一朵玫瑰,忽然就明白了之前唐小姐为何会产生错觉。

那人在他前台的桌面拍了三下,算是打招呼,一副已经和他非常熟稔的样子,也许是知道他目睹了自己所有的醉酒行为,擅自把他认定为分享私人秘密的重要证人——尽管他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

“来就来呗,鬼鬼祟祟跟做贼似的。”叶修说。

“靠,什么啊,我可是良好市民!”那人趴在桌面上嘀嘀咕咕,“这是合理的低调,谁知道那天有没有人看着我跑进来啊?以后万一上电视台,很丢人的好不好?”

“有必要吗?”叶修呵呵一笑,“你不是已经特地换了个造型?”

“这怎么能一样?你不知道不要乱说,这是工作需要,你以为我想改头换面?……再说,你还不是认出我来了……”

“怕我认得你怎么不早点来?”叶修反问。

那人抿了抿嘴,似乎不太愿意被人看出来他的意实意图。

“我这不是没留名字吗,万一别人找错了怎么办?而且下班时间我还不太想来,呆久了你就知道了,某些服务的推销挺烦人的。”他压低声音,狡黠地挤了挤眼睛,“……叶修。”

他照着工牌把名字念出来,在这里顿了一顿,有点迟疑地咂摸了一番,但没想出什么名堂。不过他并不因为一点微妙的印象就刨根问底,很爽快地就转换了话题,把原本要说的话说完:“对比起来你人还不错,当然是直接找你比较放心啊!”

其实算上这一天,他才和叶修见过两次,对仅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做出人品鉴定是很莽撞的,容易让那句话变成疏离而缺乏可信度的客套。但他披着这样轻浮的皮囊,讲话的语气却让人莫名地感到真诚,连那有些草率的评断都不显得廉价了。似乎是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份好感是真实的,叶修替他找衣服的时候他也要跟在后面,在人翻动衣物的时候免费出售许多重要情报。

叶修有一搭没一搭地应声,却从这时候开始打心里认为这聒噪的小金毛确实是个人物。

他曾经有过很多愿意做他“朋友”的人,声称自己的触手能触及每条街的每一户,却未必能准确说出离自家最近的一间地下赌场里有几个房间。

而背后那个说个不停的家伙只有一双眼睛,却是这片无主之地上真正鲜活的人。

哪家印度咖喱最好吃,哪个手机店老板会以次充好,哪里能用最好的价钱换到外币……他甚至对大多数活跃妓女或男妓的价钱都了如指掌。这样得意的介绍让他看起来像生在这森林里的天真动物,将这片秘地视作值得留恋的故土,在他眼中,连暗处的苔藓都自有可爱之处。直到叶修中途打断,问大厦里最好的导游,才终于考倒了他。小金毛抱着洗好的衣服,不甘心地坚称楼里没有干这一行的人,除非对方能给他找出来一个。

叶修就随手把近门口休息区茶几上的圆镜子拧过来对准他:“不就在这吗?话多不收费,很划算。”

“……无聊啊你!”

这是个不太好听的夸奖,但也毕竟是夸奖,小金毛有两种情绪一并发作,于是这句指控的语气听起来很是微妙。这期间来了一对物色爱巢的法国人,刚钻进门就替别人撰写了浪漫剧本,把他们当作另一对正在拌嘴的情侣,用不甚熟练的英语夹杂着法语,询问叶修前台的人到哪里去了。

这是个美好的误会。

叶修替他们登记的时候才慢慢解释清楚,小金毛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站在一旁听他说话——尽管他一个字也没有听懂。等那对情侣拖着手走开,他又重新把脑袋凑过来:“看不出来你还会法语啊,他们刚才说什么了?”

叶修抬起头,看着对方热切的眼睛。

他最后决定撒个小谎。

“说楼下养的玄凤飞到咱们这儿来了。”

“我去,你才是鹦鹉!”

小金毛意识到这是他今天第二次拐着弯来笑自己了,不满地撇了撇嘴,对他竖了个中指。


当天他们在短时间内打了两次嘴仗,而且都不怎么有意义,什么东西都没有谈妥,但叶修后来再想起来,依然会觉得那是一个很好的晚上。

后半夜人越来越少,声音却越来越多,或许是因为天上的灯亮得像太阳,让人没有真正睡觉的欲望。叶修到旁边的一个小露台上抽烟,不久之后另一个人也避进来,手里夹着一本从前台拿到的电视剧放映时间表。他又开始喋喋不休,脸上却带着浅薄的红,从电视台节目开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

叶修看得出来,因为那么些声音,这个家伙又醉了,还慌张得胡乱找话说,可是出现在夜晚的太阳那么稀奇,又那么可爱,哄着他把笑都藏在心里。他们最后变成一起吹着春天的风醒酒,直到有个房客跑出来,抱怨热水出了毛病,这一切才不得不中断。

问题解决之后露台上已经没有人,叶修只好锁上那道闸门。

但他回头时在座位上发现了那件属于自己的衣服。它被刻意拖延了几个小时归还,那人把它洗得很干净,整整齐齐地叠好了放着,上面还有一张便签纸:“欠你洗衣服的钱,下次请你饮茶,得闲记得call我。”

——黄少天。

那人似乎自信没必要再利用悬念来制造机会了,很嚣张地在欠条上留了电话,签下了自己的大名。他签名的字迹是所有内容里最漂亮的,给人充足的理由喜欢上这几个属于他的字眼。

叶修洗过澡之后换回了那件衣服,感觉到布料沐浴过充足的阳光。

他入睡得很快,难得做了一个很明亮的梦。

 

原本用来等电话的手机不能存这个新号码,于是叶修去楼下买了一部新的。他在这方面并不挑拣,因为他的爽快,梳油头的年轻档主数够钱之后就很殷勤地替他塞进去一张手机卡,让他随便打个什么电话试试功能。

铃声没响几秒钟对面就接通了,他“喂”了一声之后就想不出该说什么。黄少天似乎也没想到他这么快会打来,显得有些措手不及,跟着他又重复了一遍那个字才反应过来。他在黄少天高兴地表示已经记下他的号码之后挂了机,那档主便凑近来,说给他一个忠告,建议他设置一个特殊彩铃,以免错过重要的电话,让人家生气就不好了。

叶修哭笑不得,回去却还是动了手。这手机里预存的彩铃种类不多,都是这里大多数客户会喜欢的经典曲目,不是《四小天鹅》就是《蓝色多瑙河》,但他最后挑的是《我的太阳》——没别的原因,就凭它够响。

不过实际上这个特别的铃声用处也不大,黄少天更喜欢给他发短信。发信的时间间隔往往很长,但每次都是一大堆,内容大同小异,绝大多数时候是生活碎片,只是收件人逐渐从“叶修”变成了“老叶”。

黄少天习惯了自说自话,但偶尔意识到他没有回复,会特地从楼下跑上来,抱怨他做电子笔友不够格。

叶修说自己是替他着想,免得对方收一句回十句,在话费上挖出个无底洞。

“靠!你懂什么?!”黄少天叫,“这都算在每月套餐里的,我要发够五百条才回本呢!”

“五百条这么多啊。”他感叹道。

但意大利人从西西里带来的霹雳已经打中了他,唤醒了他上一份“工作”遗留下来的某些本能。

他其实还是希望那五百条都属于自己。

 

自从叶修不再做他的上一份工作,就不得已总在休闲的时间忙碌。这个时代很多人迷恋投机活动,胆子小的赌钱,胆子大的赌命。他也曾经身在其中——直到后来有人想要换他的筹码,出价是慷慨的一颗子弹。他很早就决定好在自己退场纪念日上用火红色的幕布,而赌徒们轻率地视此为自动离席的信号,无人察觉他又在骚乱中悄无声息地回到了桌旁。

他并不急于提醒,因为这次洗牌需要一定时间。现在坐在他原本位置上的人是苏沐橙,她的入场顺理成章,没有人会对一个失去两个兄长的女人有所顾虑。他们如此轻视她自己的手段,反而留给她余裕,成为这一轮新赌局里最适宜的荷官。

苏沐橙的动作很快,一周里几次打来给他念新闻,好让他知道火线拉到了什么地方。叶修把对话藏在电视台八点半档的声音里,给她下一轮的节目单提建议。

他挂电话的时候合家欢剧场还没有播完,但他往往已经看不进去,只好到那个露台上抽烟。过了十五之后,天空变得很空落,他抬头看不见什么,前几分钟那些轻巧的句子在这时候就会变得很重。

他的头脑低下去,沉下去,与大厦的天井、森林的深渊面对面,等另一部手机抱着再一次撑满的收件箱在他裤兜里发牢骚。

兴许是处理信息的效率太慢,那旧型号的手机总是很容易发烫。他摸出来的时候,它已经被那潮水一样的信息淹没得太久,变得不太像一块冰冷的机器,反倒像一颗会颤抖跳动的心脏。

今天他的确比以往更加幸运,屏幕上显示的不仅有未读消息,还有刚刚跳进来的来电通知。

“快开电视!”

电话另一端的人听来很激动,声音都拔高了一些。黄少天难得直入正题,却在这之后变得有些语无伦次。对面信号似乎不大好,叶修听着听筒里那一大串模糊的指令回到电视机跟前,正好看到那耀眼的金色从唐楼顶上滚落,随后那朵玫瑰被折断在血泊当中,镜头定格了一瞬,他看着那漂亮的花瓣,觉得精致得有些陌生。

黄少天在几分钟之后跑进门来,又是一头的汗,叶修看着他脖颈沾了颜色的皮肤上密集湿润的汗珠,确认还是自己眼前的这一朵更加鲜艳。

“看见了吧看见了吧?看见我的镜头了吧?跳下来的那个是我!”黄少天抹了一把脸,按捺不住开始给他剧透,“大家都以为他死了,但他根本就还活得好好的,这个障眼法还真是厉害,我看了剧本还是没想通他到底怎么做到的。”

他看起来很喜欢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故事,看过来的时候眼睛都还闪着光,害得叶修一时分不清楚,他到底念了谁的剧本。

 

在那以后,叶修才知道对方干的到底是哪一行。

黄少天并不把这个当作是什么秘密,很大方地向他展示自己参与过的那些故事。于是叶修得以看见他的许多段人生——他斗殴,赌命,杀人,掌控一方,吃仇家的枪子,从高处坠落,在烈焰中走向终结。

他身上沾染着与他相似的暗色,唯一不同的只是虚幻与现实。

而黄少天从来不问他的过去,还告诉他这是这大厦里默认的规矩。

“防止大家编故事编得太离谱,”黄少天吹着餐蛋面上的热气,用眼神示意他看对面服装店的黑人老板娘,“她说她是用小拇指上留的指甲越狱之后偷渡过来的,你信吗?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分得清楚?”

借着这话题,他又喋喋不休地扯起留白理论,说自己看过很多剧本,还是喜欢背景故事未知的角色。

他又有很多话想说,吃个饭都不安生,叶修只好把多买的一对鸡翅塞给他,用这样的奖励让他安静片刻,免得他虚拟的那些角色过分丰满,而现实的身体又过于单薄。

黄少天叼着鸡翅,似乎很不满他擅自剥夺自己发言的机会,白他一眼,模模糊糊地说:“我说得不对吗?”

叶修不置可否。

 

他没有告诉对方,他的这份喜欢,让自己偶然情愿做失去记忆的梦。

他总在没有逻辑的环境里,变成了一个记忆模糊的酒鬼,在禁酒令解除的第一天,就给自己灌下了浓烈的酒精,完全忘记了此前的日子。他坐着电梯,飘到了天上,看见金黄色的太阳和红色的玫瑰扇着翅膀飞过来。在从前的日子里,他从没有酗酒的机会,但单纯扮演旅馆前台的时候,却总在白开水里持续喝出酒的味道。

然而这毕竟不是真正属于他的角色,总会有人找上门的——当然不是因为他私藏酒精。

他早有预料,却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

 

宾馆前台杀青的那一天,也是黄少天在剧组杀青的那一天。

黄少天患了轻微的感冒,说话的欲望都降低了,声音只能软绵绵地闷在口罩后面,却还惦记着给他捎一份所谓“男人的浪漫”。作为交换,他差他去买热奶茶。楼下茶餐厅不巧歇业装修,叶修只好走出门,过了马路,去另一条道上买。

买一杯奶茶其实并不需要多久,他甚至还很有闲心地等到那间餐厅的西多士打包了一份新鲜出炉的西多士,就因为他喜爱面包片上金黄的色泽——那让他想起梦中的太阳。

他忘记了现在还是晚上,步伐轻快地走进大厦门的时候,才留意到电梯跟前拉了荧黄色的长闸,上面歪斜地挂着个牌子,写着粗鲁的“检修中”三个字。

可是今天不是每月维护修理的时间。

胸口有件重物一坠,他转身就从楼梯跑上去。

黄色的墙壁在视线里一点一点变得雪白,深红色的数字跳动的速度由快变慢,又忽然极快地蹦到最大值。

安全出口的木门被砰地撞出去,仿佛一声巨大的心跳。

他对上的是一只深黑色的、没有温度的眼睛。

那只眼睛的视线震动着,但没有东西从里面涌出来。

它的身体被一只手紧紧攥着。

那握枪的人,指尖和脸色都因为神经紧绷而发白。他流了一头的汗,目光却很冷,似乎一下子露出刃尖,但那是一种原始的锐利,不同于叶修曾经见过的刀剑或匕首。他仿佛未经打磨,只是天性如此。

黄少天半张脸还藏在口罩下面,眼圈发红,呼吸不匀,认出是他的时候身体才融化了一些,脸色却还僵着,手臂紧张得发抖。叶修走近,握着他手腕,慢慢地叫醒他。

他把手里那件比实物要轻一些的道具交到他手心,又仿佛回到了喝得烂醉的那一晚,一下被抽没了力气,倒在他肩膀,大口呼吸着空气。

“……我能在这睡一觉吗?”黄少天问。

 

他们又回到了那个房间。

叶修没有开灯,只把百叶窗拉上去透气,窗外的枝叶投在墙上,留下五颜六色的影子。

电视机开着,声音却很小,黄少天盯着屏幕,像要跟他谈论剧情。可是他的声音带着病中的沙哑,比起局外人,更像是动了真情的主角。

“有几个不讲道理的人进来找一具尸体,”他说,“一个死讯上报纸却一张照片都没有的家伙。”

叶修从那一只黑色的眼睛回到他叙说的场景里,闻到饭菜打翻在地的香味,听见他说“从来没听说有这么一号人”,听见一句口音不正的南亚话。

看见他拿起那把吐不出真子弹的枪。

“……那句话是楼下茶餐厅老板教我的,没想到还挺管用。”

黄少天很轻松地说着,像在自言自语,但他现在不是真正强壮的人,身体轻易地被窗叶漏进来的风吹出寒意,在对方手臂里小幅度地发抖。

叶修搂着他的后背,沉默着吻他的额角。

他不必想自己回来前的几分钟发生了什么,也不愿推敲这个故事的真假,只觉得对方的呼吸与温度变得宝贵,庆幸着这个夜晚没有血与烟的味道,鲜活的雷声仍然在他胸中震动着,太阳没有破损,到了明天也依旧会升起。

 

电视台又放起了待播剧的片花,金色的玫瑰从大楼上跌落、坠入鲜红的土壤中。

“……其实他根本就还活得好好的。”黄少天忽然又说了一遍,带着沉重的鼻音,“是不是?”

“……”

 

他好像只是重复了一遍记忆中的话,但叶修很确定这一次黄少天是在念谁的剧本。

 

“……是啊。”

他说。

 

对方没有马上接话,却忽然抬头吻他。

“我知道。”黄少天轻声说,“但不会让别人知道。”

他的唇舌诚挚地贴上来,没有酒味,却和那天喝醉的时候一模一样。他的脸色很红,嘴唇很热,但那是充满生命的颜色和温度,足够让从黑夜里返生的人贪恋。

叶修吞下现在他们共有的秘密,寻找他的舌,品尝他的体温。他的手掌托着他的后脑,指尖缠绕每一丝让人不舍的金,却希望它们明天就能被替换成更安全的颜色;他将那朵含露的玫瑰握在手里,用亲吻与耳语催它盛开,流出更多甜蜜的汁液,却同样希望它明天就从那片过分脆弱的画布上消失。

他感激他读懂了他的剧本,却希望他明天就遗忘。

血腥联通两条奔涌的欲河,他和他的气息与味道彻底融合在一起,欢愉和痛苦都是一体,唯有在这时候他们才活在这座大厦里,置换了梦境与现实,变得不是自己,又是自己本身。

叶修知道黄少天是天赋异禀的猎手,凭味道就能辨认出自己的来处是哪一片森林,却不忍心要他同行,成为真正以血肉为生的兽。他以强硬抵入的痛楚迫使他清醒,知道他们联结的同时正在撕裂,知道他们正在起点处画上终点。

 

他们在高处相拥的时候,看得见最圆的月亮——和那天一样,明亮得像太阳。时间在老式钟上踢踢踏踏地走远,他们知道那个现在还看不见的缺口从此以后会变得越来越大,但没有人表达这样的感伤。

结尾激越而平和,他们喘息了很久,闭着眼睛描摹梦中的人,迟迟不肯睁开眼。

 

他们坐在一起,吃最后的一顿晚餐。

那一杯奶茶和那一份西多士还在桌面上,凉得像梦境的遗物。

他咬着面包片,等待黎明,隐约听见楼下货推车的声音,知道大厦正在苏醒。那咕噜噜的滚轮好像也将他推回了梦身处,捕捉到许多残片——他知道对方或许也在这样做。

那件衣服,那个露台,那片月色,那些短信,他知道日后不得不遗忘,便刻意把它们沉到心里,放在口头的只有闲聊。

他们聊自己如何失业,失去最重要的那个角色,共同感慨这一带的治安,互相建议对方辞职或搬家,直到天空泛起白色,才把彼此送到电梯口。

一个人按了上行,一个人按了下行。

 

“回头见。”黄少天握了握他的手。

“嗯。”叶修应着。

他们并排站着,像平常一样道别。


END.

把本子里废话很多的FTK也贴过来,请大家原谅我的各种自作聪明——

动笔前的一个星期,我在看《教父》的小说和电影,忽然间又有了写黑帮PARO的想法(和“夜雨声烦”这个马甲也很配不是吗!);恰好又看完了港剧《金宵大厦》和麦高登的《香港重庆大厦》,于是我就想尝试把故事的背景搬到这样一栋“低端全球化”的大厦中来。

在看后两部作品的时候,我感到这样的地方是一种特殊的交汇点。居民们也许在大厦外拥有完全不同的文化或社会身份——中国人、欧洲人、南亚人,黑帮、商人、流浪者,但在大厦里,他们都回归到更单纯、本真的角色。这个地方是一摞筹码,一个最廉价的梦想出发点,命运轨迹完全不同的人(比如这一篇里的叶修和黄少天),在这样特定的环境下相遇,或许会让一段原本“不可能”的故事发芽,尽管他们最后可能都只是彼此命运之轮上的匆匆过客。

大厦的名字我挪用了“西西里”,《教父》里柯里昂家族的故乡。二代教父迈克尔逃亡至此的时候,与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波罗尼娅一见钟情,所以在这一篇里我也想照应一下这个桥段,让少天做那一个照亮“西西里”的太阳。

关于少天的身份,在写的过程中曾经有过摇摆。我最初设想他就是单纯的武替演员,后来觉得似乎把他设定成本来打算暗杀老叶的杀手也不错,最终又觉得永远是一个谜也挺好,于是就刻意模糊处理了,请大家尽情脑补!

虽然开脑洞的时候很爽,但最后写出来总觉得差强人意(长吁短叹),希望读起来不会太难受。还是很感谢主催柒柒让我参本,感谢所有STAFF老师,也感谢大家读到这里!

叶黄在哪个宇宙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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