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哥牛逼!小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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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黄】左邻

【Summary】

心血来潮的冬至文。毫无逻辑的流水账。

第三人视角,写写退役后同居的叶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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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从电梯间拐进走廊的时候,他刚好在关门,嘴里叼着截烟,一串钥匙在锁洞里转得稀里哗啦响。


“要出门呢?”丈夫向他打了个招呼。


他一愣,侧着脸朝我们看过来。


“是啊。”


他展出个笑,瞥了我一眼,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似的,随手就把还剩大半的烟屁股摁在旁边垃圾桶面上的白砂里,这才接着说:“他今天回来,我去接他。”


“噢。”我应了一声,丈夫与我默默着对视了一眼,“确实好久不见了,今天回来倒是个好日子啊。”


“哈哈,哪里。”他说,但舒展的眉眼都显出他对这话的认同来,“……我倒也好久不见你俩口子一块儿出来了。”


丈夫指着我的肚子笑道:“这不六个月了?重得像个球,懒得很,叫她走都走不动。”


我推搡着他背叫他滚去开门,却是自己也笑起来。


“叶哥你赶着接人,就甭听他废话了啊。”我说。


他也不再附和我俩什么了,挥了挥手作别。


我这才看见他剃干净胡须的下巴,和他大衣袖口里探出的一截暖黄的毛边——颜色可爱得像极了他家那一对儿粗陶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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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是我的邻居,今年三十出头一人,生在北方,在杭州呆过很久,早两年才和我们做上邻居。他更年轻点的时候似乎是电子竞技里哪个项目的厉害人物——我对这些知道不多,不过是从丈夫口中打听到的。


但那也是过去的事了,现在他和我们一样。


叶先生是个很简便的男人。我丈夫听了我的形容词就觉得好笑,然而这确是事实。


叶先生长得白。有时候我看着他的脸,竟会生出一些荒诞的猜测——是不是他在役时常对着的电脑荧屏光就那么永恒地定在了他的皮肤上?就像他眼下那一层浅浅的青色一样。


他穿着干净,却不怎么讲究,似乎每天都是从洗好的衣服堆里随机挑出一件来就套上,也不顾什么风格冲撞不冲撞。最有趣的是,他身上总有几件T裇出现得频繁,其中个别看起来甚至和他的气质反差奇大,可以说是怪异到了滑稽的地步——然而一旦究其缘由,我就觉得确实不该对这样的温柔再做什么衣着上的苛责了。


叶先生也有车,但开得少,好像就是把那四轮机器当个备用交通工具一般存在车库里。他弟弟——他弟弟我也见过几面的,和他是双胞胎,性子却有点不一样——因此就常笑:“你懒得不爱开我是知道,但你又是买了又是考了证,这我就看不懂了。”


说实在话,我也不懂。他那车我也见过,和我妹夫买的同一款,听说后排宽敞,叫人坐着舒服。


“总有人喜欢坐车的嘛。”叶先生也这样糊里糊涂地就扯过去。


“莫名其妙。”于是他弟弟只好这么评价,我在心里默默认同了一番。


但是如果实实在在地想下去,又会觉得他这个人极容易明白。


好比说他养狗这事。


叶先生家里有只柯基。我也是某天清晨偶然碰到他带着那只小不点在小区遛弯才知道的。


我没怀孕那阵子喜欢早上跑步,撞见遛狗的人并非奇事,但如果对象是他,那就有些让人意想不到了。


然而他家小狗长得精神活泼,跑得也利索,见着人就上来亲热,看来小日子过得挺美。


本来我丈夫也是个爱狗人士,可惜娶着个动物毛过敏的老婆,只好作罢。但现在偶尔看着邻居家的狗过个眼瘾也够了。


“不养也有不养的好处啊。”叶先生听说这层惋惜之后感叹道,“伺候这小祖宗啊,也怪累的。”


“可不还是养起来了吗?”我说。


“是啊,就是吵点儿,不过惯了也就那样了。”


小柯基被捋了一把,又欢快地叫了两声。


叶先生说:“当时我也说嘛,养狗有什么意思啊,一个人吵就够了,再来个成天叫的,咱家屋顶就炸了。但人家就喜欢啊,劝都劝不住,我就由得他了。”


小柯基突然上来舔了他脸,他惊了一下,又笑出声来。


“他这人吧,也没什么。”他顿了顿,又说,“就是有时候烦。”


他的唇角十分自然地为话语中提到的人弯出了一个弧度,就像一汪湖水合该被自己身边垂下的杨柳枝拂出波澜。


小柯基的另一个主人姓黄,也是个男的。


他是叶先生的爱人。


黄先生略小几岁,听说是叶先生同行,在业内也有名气——但我依旧不了解,也看不太出来。刚认识他的时候,他仍在那个圈子里没退下来,时不时就要出个差,邻居之间见面的机会也少了。


但说实话,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寻常的健谈的男人,说话的时候总是眉飞色舞,从头到脚都泛着太阳的光泽。


叶先生说黄先生是广州人,于是我一听就觉得这柯基的名字是他取的。


“生嚿叉烧都好过生你”——后来我终于见着黄先生的时候就当着他面提过这个典故,然后我的猜想马上就被证实了。


“看啊,终于有人看懂我的暗喻了!”黄先生笑得前仰后合,后来干脆只扶着爱人的肩以身体,“老叶,你……懂吧?……和叉烧玩好过和你玩啊!”


叶先生“啧”了一声没理他,像是十分嫌弃对方的聒噪了。


然而我看到黄先生的腰上环着他小心翼翼的手臂。


黄先生是很喜欢说话——比我还喜欢——因而我丈夫看叶先生总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对吵闹的忍耐力是面对爱人时独有的天赋,你知道吗?”


丈夫这么说的时候我想要发怒,但是又觉得高兴。


他们确确实实是很可爱的一对。我总觉得,无论是同处一室还是相隔千里,只要是与对方有关,环境中快活的空气浓度就会上升好多倍。


去年入冬的时候黄先生拜托我帮他买个热水袋。我答应下来,又问他要什么样的。


他说:“要有外套,拿着越舒服越好。嗯,最好小一点,方便随身带着。……呃,如果充电的没有,装热水的也行,我煮也不费多大事。”


这一听就晓得是买给谁的了。


“他这人到冬天手就冷,僵得不行,打字都比平时慢。”他又补充道。


下单之后我跟他说,你这水给他一装上,多冷都不冷了。


黄先生难得没说话,不过我想他是明白的。


我在买菜的时候撞见过同道的叶先生。令人讶异的是,比起我,摊主们竟和他更为熟络。


“我以前还是靠外卖和方便面过的日子,”叶先生说,“没办法,时势不同了。”


原来叶先生是能做一手好菜的,我又是惊又是赞。他呵呵一笑:“不敢当啊,水平就仅限于迎人口味了。”


我听出他的意思,也不说什么了,但往后日子里闻见隔壁的饭菜香味,心里到底还是觉得触动。


我还在我们楼的露台看到过他们一起晾被子。一共就那么几个简单的步骤,但他们让这个瞬间都变得无比充实。


从把被子往杆上挂开始,黄先生就一直在讲话。叶先生和他面对面站,大多数时间在点头,过一阵子就应几句。


我不知道他们都在聊什么。毕竟,有什么话题能让他们的对话变得似乎永远没有尽头呢?


有时候黄先生像被惹生气了,像个刚上小学的孩子一样去打人手,结果被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了位置的叶先生拉住了他手腕,凑得更近。


两个人的影子重叠了一下子,又马上分开。


“你干嘛!”


黄先生嚷了一声,装模作样去推人。距离却到底没拉开,两人又并排靠在一起。


一时很安静,剩下两个背影在凝视对面相依着的起伏连绵的山脊。


我那时有一刹那为他们难过。同一个爱与被爱的过程,他们比我们走得要艰难。


不过我再回想起初次见面的情景,又无端地生出敬意。


“介绍一下,这是我爱人。”


叶先生那时是这样说的。


如此,我还是坚定了这样的看法:伴侣就是两棵并立的树——无论生长的土地有多贫瘠,只要生出来了,就必定是两棵一对的植物。


而紧握的手就是他们亲密相连的根系。


我想,这就是两个男人的爱情,但说到底,也不过是爱情。


/


听到隔壁开门声的时候,我正在往餐桌上摆餐具。


丈夫家乡冬至的习俗是煮汤圆。由于身体原因,我厨房总指挥的地位不保,本想留着当帮工,结果还是被人千推万推推出来,又不好无所事事,只好给自己寻了这么个差使。


看着丈夫端出来那一大盆,我心想,事实证明他在下厨这方面的决策到底不如我。


“你煮多了。”我说。


没想到他说:“我故意的。今天冬至,隔壁刚等到人退下来,算是喜事,拿点过去给尝尝啊。”


他总算有一回说的有理。


于是我们装齐了两碗,就去隔壁按铃。


是叶先生给开的门。


叉烧兴冲冲地要往前窜,到底还是被后面眼疾手快的人抱了起来不准它乱动。


黄先生说:“好久不见啊!”


“是啊。”我答道,“上回你见我,我还是个瘦子吧?”


“哈哈哈哈是啊!不过以后就能天天见了啊!咱俩还有机会看着你们养个小宝贝出来啊!”


“天天见啊。”叶先生在一旁笑,“环绕音箱都没你响,你打扰人家养胎还得问人俩口子愿意不愿意呢。”


黄先生憋了一口气,扭过头瞪他。


丈夫在旁要忍不住笑,我赶紧趁他笑得发抖之前夺过他手中的汤圆递过去。


“今天冬至,咱家习俗煮汤圆吃,也请你们,算是道个贺了!”


他们都不是故意耍客套的人——我向来非常喜欢这一点。黄先生放叉烧进屋去,才接过来,但他拿着不顺手,手指一时颤了一下。


“给我吧。”叶先生一边接过他手里的碗,一边示意他去擦手,“真心疼,这手都能抖,最后一场拼成这样还没缓过来?”


“去去去!谁让你心疼了?赶紧的,吃完还得还人碗呢。”黄先生在里面叫出来。


我和丈夫相视而笑。


“你看啊,他们冬至会一直一起过吧?”我轻声对他说。


“嗯。”


他走到那扇属于我们的门前面,为我摁下了把手。


“我们和他们,都会。”


END


愿你与你爱的人都会。


谢谢我家 @恬柒 为小柯基取名!


灯青小粮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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